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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管理条例总则

发布者: 土木工程系
发布时间:2017-12-01
浏览次数: 1573

    土木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是提倡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学习的学生组织。它是为学校学生和老师提供无偿服务的学生自治组织。为了提高我系学生会全体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生会全体成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学生会内部管理机制,建设一支优秀的学生骨干队伍,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真正体现学生会"团结进取,求实创新,服务同学"的宗旨,实现“参与学院建设,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目标。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条例大纲。

第一章:日常工作守则

1.1会议

1.会议前做好开会准备(包括纸,笔,工作证)
2. 会议期间不允许交头接耳,不允许玩手机,手机静音,不允许睡觉,按照各自部门位置落座。不允许大声喧哗。
3.会议期间做好工作笔录,定期检查(所有会议内容)。
4.如会议无法参加,需提前半天向本部部长请假(需说明详细原因),部长会前十分钟向办公室签署请假名单。
5.会议定于周一晚815开始,地点随情况待定。
1.2 工作
1.坚决服从主席及各部部长安排(如有特殊情况或心有不满,可直接向主席团申诉)。
2.工作时以绝对严谨的态度对待(包含各项工作)。
3.工作时需时刻佩戴工作证(三次不带者,没收工作证,不予复发)
4.工作时间不允许出现嬉笑打闹或马马虎虎以及有失学生会形象的行为。
5.工作时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部长或主席团申请,不得出现工作时联系不到的情况。
6.如有其他部门工作力不足时,需向部长申请,积极配合其他部门(部长会向其部门核实情况)。
1.3日常
1.无工作时不得以学生会名义谋取私利。
2.其他部门工作时即使本部门无工作不得给其他部门添加阻碍。
3.无工作安排时需随时待命,做到随时可以投入工作状态,如有特殊情况者须向部长说明情况。
4.群内活跃者请在日常生活或者工作中也保持活跃。
第二章:文明举止
2.1.行为规范
1.身为学生会成员不得在公共场合抽烟,随地吐痰,说话不得出现侮辱性词语。
2.见到老师、主席部长、学长学姐,要打招呼,主动问好,不得过分开玩笑。
3.工作及正式场合须与主席部长保持严格的上下级关系,非工作场合保持最起码的尊重。
4.不得找任何理由来辩解自己工作出现的错误。
5.学生会成员内部尽量不得出现矛盾,如有矛盾须向主席部长说明情况,不得私自处理,由主席部长出面解决。
2.2生活学习规范
1.学生会成员不得出现违纪、无故旷课等情况。
2.宿舍晚上要保持干净。
请假规格

1. 如有情况需请假者向本部部长说明原因申假,不得越过本部部长向其他部长及主席团申假。
2. 申假时需向部长说明详细原因,并由部长报于主席团。

3. 申假者说明申假时间不得晚于申假时间回来工作。
4. 申假理由不得为玩乐及非正常情况申假。
以上条例如有违反者将实行三思五退方案
土木系学生会三思五退方案
三思五退即三次违规思想汇报五次违规退会处罚方案。
三思:如本部部员于工作,会议及日常生活中出现违反学生会规定或明知故犯行为时,本部部长以计数方式,计算部员违反次数。初犯给予警告,二犯部长需谈话整治;如出现三犯部员,各部部长及主席于周三例会后,安排一次思想汇报,每周一次,由该部员向各部长主席做一周的工作总结及心得体会。再由各部长与主席商议处理结果,如各部长认为其改正态度良好,给予其二次机会。
五退:如部员经过三思环节,不知悔改,再度出现二次违规行为,算入三思次数。出现五次违规者,由主席及各部长当面勒令退部,收回工作证,不得以土木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自称。
奖励条款
每学期末将于学生会内按工作情况及日常表现抽取三名部长及六名干事为学生会先进优秀个人,并抽取两个部门为学生会先进优秀部门(按部门本职工作评定),由土木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颁发奖状并公示,望各部门部长及干事通力协作,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