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期间2020届毕业生
毕业实践环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根据《江南app(中国)官网,江南(中国)学生毕业实践及答辩工作规范》(九州教〔2012〕16号)文件精神,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现就做好疫情期间2020届毕业生毕业实践环节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毕业实践的指导工作
1.各系院要求指导老师充分运用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及其他即时通讯工具做好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顶岗实习工作总结的过程指导工作,指导毕业生按时完成相关毕业实践任务。同时,要教育毕业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2.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居家完成,运用网络进行资料检索或实验,及时联系指导老师寻求相关帮助和指导;顶岗实习的安排要严格按照教务处2020年3月17日下发的《关于有序组织学生顶岗实习的通知》执行。
3.各指导环节中的时间节点由各系院灵活安排,原则上按照2019届毕业环节的时间节点安排进行。
二、关于毕业答辩工作
1.疫情尚未解除前,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线上远程答辩,线上答辩也应按现场答辩的标准组织实施,从答辩人员组成、答辩记录、答辩成绩给定上作出严格要求,并做好答辩过程影像及纸质资料的留存。
2.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所有学生必须参加毕业答辩;顶岗实习的学生中,要保证70%的学生参加答辩,各系院须在答辩前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方案。
三、关于毕业实践成绩认定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认定工。各系院要确保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答辩成绩综合给定成绩,并做好纸质资料、电子资料的留档工作。
2.顶岗实习成绩认定工作。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年后部分学生无法按时返岗工作,对于2020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成绩的给定,原则上学生自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2月5日有20周企业实习经历的或未达到实习周期但已完成实习任务的,即可认定顶岗实习成绩合格,学生须按要求完成相应资料的撰写工作及上交工作,指导老师结合学生资料的完成情况、企业鉴定情况对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进行评定。
四、其他事项
1.各系院须严格做好资料归档工作,成绩认定工作于6月10日前完成。
2.如疫情变化进行有关工作的调整,以调整后的安排为准。
各系院应高度重视2020届毕业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院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周密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防控疫情背景下,我校毕业生如期顺利走向工作岗位。
教 务 处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