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我院各教研室主任工作总结考核的通知
各系院部: 加强我校教研室建设,促进教研室工作的有效开展,更好地发挥教研室在专业建设、教学管理和教研教改的主导作用,激发教研室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做好2018年度各教研室工作检查,并对教研室主任的工作进行总结。结合《江南app(中国)官网,江南(中国)教学管理制度汇编》(以下简称“制度汇编”)中关于“公共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和“专业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院各公共、专业教研室主任(副主任) 二、考核内容 各教研室主任要以“制度汇编”中“教研室的工作职责”对教研室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内容主要从教学管理、教研活动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等三个方面进行。 若两个学期分别由不同人员担任教研室主任,以现任教研室主任为主进行考核,但教研室的工作仍然按全年度的工作开展进行检查。 三、考核等级 本次考核由教务处组织进行,教研室主任考评等级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 四、考核程序及要求 1、各教研室主任填写《江南app(中国)官网,江南(中国)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表(2018学年度)》(附件),打印纸质稿1份,由教研室所在部门签署考核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核,由教务处给出最后考核结果。 2、各教研室主任同时将相关材料整理成档案盒(如教研室工作计划、教研活动记录本、听课记录本、教学检查记录、教学制度等教学文件、教改课题项目汇总表、教学改革情况总结、主题性教研活动实施方案及实施情况总结、教改论文发表等),一并提交到教务处备查。 3、考核表及佐证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5日。 4、材料上报地点:教务处806办公室,联系人:秦娟娟。 五、考评结果及其运用 1、考评结果直接用作教研室主任每年工作量补贴发放的依据。 2、教研室主任工作的考评结果将计入教师业务档案。 3、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者,将解聘其教研室主任职务。
教务处 2018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