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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开展2016-2017学年度学生早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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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开展2016-2017学年度学生

早操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夯实班风、学风建设,帮助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919日起,组织大一新生出早操,大二学生进行点操。

一、时间:

大一学生:早7:20集合,7:30早操开始,7:40早操结束;

大二学生:7:20开始点操,7:40结束。

二、地点:

大一学生:学院田径运动场(具体安排顺序从南到北依次为:经管系、社服系、机电系、汽车学院、土木系)

大二学生:机电系在图书馆门口水泥场地

          土木系在土木楼前空场

          汽车学院在食堂门前篮球场

          经管系和社服系在文体馆门口空场

三、考评:

1. 早操考评总成绩100分,采取平时考评加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占70%,年终考核占30%

2. 平时考核以学工处抽查为主,包括出勤人数、早操质量等。

3. 年终考核主要以广播体操大赛的形式进行,每学期一次,考核细则见附件《江南app(中国)官网,江南(中国)学生早操制度补充条例》。

四、要求:

    1. 为确保早操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各系(院)每天要安排值班老师参加,并明确当天系(院)值班老师,如没有明确,默认值班人员为行政主任,如果当天系(院)没有值班老师,学工处将进行全校通报。

    2. 各系(院)学生分会体育部、班级体育委员要组织好本系学生以班为单位按现场划分的位置集合整队。

    3. 在早操过程中如有同学故意违反早操纪律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情节恶劣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加重处理。

4. 因病因事不能参加早操的,应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

5.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处沟通,最终解释权归学工处所有。

 

 

                

 

                                 学工处

                             2016年9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