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科研”项目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22

 

 

高教[20166

院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工作,根据《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现就我院教科研项目集中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清理项目:我院2012年立项的未结项项目

    2.结项项目:我院2014年立项的未结项项目

二、结项材料要求:

1.江南app(中国)官网,江南(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项目鉴定(验收)书

2.江南app(中国)官网,江南(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3.课题研究成果;

4.成果附件(立项申请书、开题报告、立项协议书、其他过程性资料、反映研究成果的其他材料等)

上述材料须按从1-4的顺序打(复)印报送。报送时配用档案袋,档案袋上请注明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等信息。

二、情况说明:

院级2012年立项项目未完成科研计划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做撤项处理,剩余经费不予报销。

院级2014年立项项目未按时完成科研计划的,应按规定办理延期结题手续。延期结题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报高职教育研究所审核批准后执行。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5月27日前将整理好的结项材料报送至高教所1113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附件.doc

1.教科研项目结题报告撰写内容及材料要求

2.江南app(中国)官网,江南(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项目鉴定(验收)书

3.江南app(中国)官网,江南(中国)教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

                                      

                                               高职教育研究所  

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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